寒冬来临,气温骤降,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温暖过冬,许昌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立即向当地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汇报,争取公安、城市管理、卫健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以保障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协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细化措施,确保临时遇困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提早研判专项救助行动期间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时做好应急预案,要提早与气象、卫健、疾控等有关部门沟通会商,针对今冬明春有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地质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救助物资储备,按照能满足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标准,确保救助物资品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加强与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街面巡查,加大重点区域巡查范围、重点人群关注力度、重点时段巡查频次,耐心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妥善护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及时开展送返工作;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老弱病残等人员,要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经劝导仍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和食品,告知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救助热线全天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
许昌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救助行动要积极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协同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快递员、夜间安保人员等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来,如在街头遇到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各地流浪乞讨救助电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工作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