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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药集采落地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省医保局到我市调研医药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实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15 10: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月4日下午,省医保局派出调研组到建安区调研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情况。调研组分别到黄李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桥镇中心卫生院实地走访,对我市落实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是一项惠民工程。今年以来,许昌市医保局根据2024年便民利企微改革事项工作安排,通过统筹谋划、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管等举措,全面做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实工作。

统筹谋划,精准推进。许昌市医保局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印发《许昌市集采药品进基层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医保系统全面把握政策重点、要点,有效进行培训宣讲,采取切实措施,抓实抓细基层集采政策落实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许昌市医保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信阳等地学习调研集采药品进基层的先进做法,并将之用于实际工作。该局积极拓展宣传方式方法,加大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政策及购药流程等宣传讲解力度,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集采改革的了解,畅通了群众购买集采药品的渠道,助力集采政策在基层落实。

强化监管,确保政策落地执行。许昌市医保局通过平台监控和实地调研等,强化对生产、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集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监管,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集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确保打通药品集采“最后一公里”,从而达到降低价格、为群众减负的目的。

据了解,自国家、河南省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来,我市150家医疗机构先后集中采购药品28批818种,平均降幅超50%;医用耗材39批199种,平均降幅超80%。医药集采工作的开展,让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临床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实行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代购集采药品。其中,苏桥镇中心卫生院为两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代购集采药品超过100种。

许昌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药集采只有落实到患者有药可用、可报销,才是真正落地见效。下一步,全市医保系统将持续广泛宣传医药集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改革成效,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医药集采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确保更多参保患者了解并知晓医药集采政策;继续深入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行动,积极推动中选药品供应和配送服务向基层延伸,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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