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许昌市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第一批),标志着许昌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一批“四张清单”编制工作,率先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制度。
此次公示的“四张清单”涵盖《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涉及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和水利等4家行政执法单位61项减免责事项,其中不予处罚20项,从轻处罚26项减轻处罚10项,不予强制5项。纳入清单的事项,凡符合列举的法定情形和要求的,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相对人免罚、轻罚或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2022年8月,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 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组织部署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我市地方性法规“四张清单”的制定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许昌市通过全面梳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全面规范“四张清单”制定程序,确保我市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既科学合理又具有可操作性。第一批“四张清单”公示后,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在“四张清单”实施过程中,根据清单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各领域的执法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