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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物仓职能作用 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1-06 15: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减少财政资金的支出压力,许昌市出台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充分发挥公物仓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公物仓遵循“集中管理,厉行节约;统筹调剂,循环使用;科学整合,受托管理;规范运行,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主要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家具用具等(房地产除外)进行集中收储、合理调剂、依法处置,实现了单位资产收缴、调配、使用和处置等“一站式”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底,纳入公物仓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的资产共3247件,资产价值约904.05万元。其中,办公家具类651件,办公设备类2596件。已为20家单位办理资产调剂、借用950件,资产价值约19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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