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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四项举措”促进宗教团体作用发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22 08: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在“加强组织、健全制度、依法管理、积极引导”上下功夫,有力推动了宗教团体作用发挥。 

一是建强组织,夯实工作基础。指导各宗教团体按照章程换届,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优秀宗教人士充实到领导班子,发挥其在管理中的骨干和模范作用。今年以来,圆满完成市天主教“两会”和4个县级宗教团体的换届工作任务。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自我管理。支持宗教团体健全规章制度、全面从严治教,匡正教风。发挥教规戒律刚性作用,建立违规犯戒教职人员“一票否决制”和行业“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持证上岗和考核、退出机制,及时清除不合格教职人员,实现教职人员动态管理。

三是依法管理,实施绩效考核。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结合许昌实际,制定《许昌市宗教团体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宗教团体绩效管理,将考核结果与专项经费拨付挂钩。落实宗教团体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指导宗教团体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激励宗教团体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是积极引导,树立良好形象。引导宗教团体组织开展“三自、四讲、五认同”主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参观许昌高新技术企业、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讲经讲道比赛;在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崇俭戒奢书画作品展等,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党爱国,有力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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