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各县(市、区)做好控规、土地出让、详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项目纳入省定棚改计划。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抢抓国家棚改政策机遇,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合同或征收补偿方案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
2022年,全市列入省棚改计划5个项目5525套。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4个4453套,完成投资35593万元。我市共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26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到位金1590.8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按照程序拨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