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共为全市3814个缴存单位的25.44万名缴存职工给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472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9.41万元,同比增长11.1%。利息已经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计的利息已及时、足额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职工可登录许昌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许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i许昌”手机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进行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各业务网点现场查询或到工行建安支行自助网点、中行许昌经济开发区支行自助网点、市民之家24小时自助服务区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