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暨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根据会议精神,主动对接市科技局,提前审核测算涉企的科技创新奖补资金。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许政﹝2022﹞19号)文件,分别奖励创新主体培育125家1060万元;创新载体建设16家106万元;创新平台建设100家584万元;创新成果激励8家65万元;知识产权激励5家60万元。市财政加紧运作拨款审批程序,于6月10日将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共计1875万元拨付到位,并督促市科技局尽快将奖补资金兑现到企业。为缓解当前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助推企业在疫情后加快发展,贡献了财政部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