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级牵头指导作用,压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主体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落实作用,调动老旧小区业主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了“市级统筹、县区主责、街道主体、社区落实、业主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形成合力,深入老旧小区实地调查,征求意见建议,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征求意见表,要求群众同意改造率不得低于业主总户数的2/3;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改造聚焦于设施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宣传,向群众讲清楚老旧小区改造对居民的好处和实惠,引导民意、凝聚共识,增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做好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每个改造项目的改造内容、资金概算、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明确每个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小区改造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对照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同时,突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加强改造项目的质量监管和安全管控,做好竣工验收等工作,提高项目改造效果。
四是聚焦长效管理。对改造提升后的老旧小区,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同步推进、双向发力,建立健全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协调机制,根据业主意愿,选定小区管理模式,确保老旧小区“不但建好,更要管好”。
2022年,许昌市纳入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改造共计132个、9498户,截至目前,132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14个小区已改造完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132个小区基本改造完工,同时,做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工作,探索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实现“一次改造、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