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6-10 18: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市林长制办公室分别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许昌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初步建立“林长+公安局长”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建立市、县两级“林长+公安局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林长+警长”组织体系,同时在市、县设立“林长+公安局长”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等四项机制,双方在协助林长依法治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以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按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建立市、县两级“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制度,市、县设立“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检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前往联络办公室进行工作会商。双方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公益执法林和公益诉讼监督员及联合专项整治等七大机制,充分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全面提升我市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