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至6月2日,以河南省工信厅煤矿安全监管处长朱中民为组长的河南省工信厅煤矿安全生产第四督导检查组,对许昌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期间,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新贸煤业、大刘山煤业、新龙公司梁北矿、平禹一矿等4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领导带班、雨季三防、应急演练、灾害治理、“电子封条”安装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指出了矿井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累计查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1条,均已督促矿井进行整改。
为深刻汲取全国煤矿事故教训,确保许昌市煤矿生产安全。6月1日,河南省工信厅督导检查组于新龙公司梁北矿召开河南省工信厅督导许昌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许昌市应急管理局、禹州市煤炭局、平禹煤电公司、永锦公司、裕中公司及新龙公司梁北矿工作汇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朱中民组长强调,要统筹好发展、安全、保供的关系。要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河南省委省政府“50项具体措施”,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治本攻坚、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瓦斯、水害防治、现场管理等工作。要强化应急值守,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利,确保出现极端天气、重大险情立即停产撤人。
朱中民组长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政治年,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和煤矿必须清醒认识和科学研判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有效管控各类风险隐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