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禹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该方案及审查意见书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8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胡钧众
联系电话:0374—2965872
2025年3月28日
附件:禹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pdf
禹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