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22年印发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对上市(挂牌)企业奖补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22〕32号),因不符合2024年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相关精神,拟予以废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11月6日24时前书面反馈至许昌市司法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0374-261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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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对上市(挂牌)企业奖补办法的通知》的意见的反馈结果
我市于2022年印发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对上市(挂牌)企业奖补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22〕32号),因不符合2024年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相关精神,拟予以废止,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6日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建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废止该文件表示理解与支持,建议在废止前对满足条件并已提交申请的企业予以兑付。此意见建议已由市政府办公室金融防控科对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