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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9-03 17: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监督主管部门于7月22日至7月26日对各责任单位7月份管护情况进行了月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护情况  

管护较好的责任单位:长葛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管护较差的责任单位:魏都区

管护较好的河流:建安区灞陵河

管护较差的河流:魏都区运粮河

管护较好的湖泊:建安区北海

管护较差的湖泊:开发区双龙湖

管护较好的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

管护较差的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

二、结果运用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优秀管护责任单位长葛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不合格管护责任单位魏都区罚款1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清潩河建安区所辖河段长期违法放牧、宏腾东桥上游未经审批擅自破堤顶管,中心城区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督导仍未整改到位。二是灞陵河魏都区所辖河段多处堤顶道路坑洼,车辆通行困难;运粮河帝豪广场配套设施多处损坏长期未修复,白色垃圾随处可见,绿化植物修剪不及时,整体环境脏乱差。三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沿河水毁工程修复进度迟缓,影响中心城区水系行洪及蓄水安全。四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所辖河湖水生植物倒伏,有碍观瞻。

四、下步要求

一是建安区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制止水系滩地放牧及擅自破堤顶管的违法行为,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中心城区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魏都区要紧盯水系管护薄弱环节,加强管护力量,消除管护死角;同时要尽快修复沿河配套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各管护责任单位要抓住水系低水位运行有利时机,抢修沿河水毁工程,务于8月15日前全部完成。四是各管护责任单位要认真排查沿河所辖区域水生植物倒伏情况,倒伏严重的要及时清割,确保水系景观效果。五是各管护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亮化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于9月25日前全部完成,保证夜间沿河景观及游人安全。

各管护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整改报告于2024年8月19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x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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