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奖励推树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许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评选推荐活动,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奖励对象,经过审核把关、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了8名拟奖励见义勇为个人。现对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向许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29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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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简要事迹
许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简要事迹
1.王增永,男,汉族,1969年7月生,禹州市钧台街道办事处北街社区居民。
简要事迹:2022年10月18日下午18时许,王增永在禹州市橡皮坝河边突然听到呼救声,循声看见3名少年正在水中奋力挣扎。危急时刻,王增永迅速跳入水中,奋力游到一名落水少年身边,用毛巾拴住少年的肩膀,边拉边推着游向岸边。把第一个少年救上岸后,王增永已经累得喘不上气,但看到水中还有两个命在旦夕的少年,他不顾劳累,再次跳入水中,在岸上群众的帮助下,将另外2名落水少年成功救到岸上,避免了一起重大溺亡事故发生。2023年7月25日,禹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王增永的见义勇为行为。
2.杨松璞,男,汉族,1970年3月生,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四角堂街祥瑞居小区居民。
简要事迹:2023年2月4日下午18时许,赵某酒后来到禹州市韩城办事处前进路盛兴水族店,与店老板贾某发生口角后,持刀追砍贾某。贾某的邻居杨松璞听见打斗声后,立即上前劝说制止,并与赵某英勇搏斗,期间手部、头部被砍伤,倒在地上。在赵某再次持刀砍向贾某时,杨松璞强忍剧痛,奋力将其推倒,并大声向外呼救。听到呼救声的周围群众赶到现场,将行凶男子围堵,随后赶到的民警将赵某抓获。杨松璞因失血过多,晕倒在地。经检查,杨松璞身中七刀,头骨骨折,手部肌腱断裂伴随骨折。2023年7月25日,禹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杨松璞的见义勇为行为。
3.王凯,男,汉族,1987年5月生,长葛市颍川路鲜生店员工。
简要事迹:2023年3月4日下午16时许,长葛市颍川路西段体育场南门北侧绿化带内发生火情,火势迅速蔓延,火焰高达两米多,直接危及周边变压器和停放车辆的安全。王凯发现火情后,一边让同事拨打火警报警电话,一边和另外一名同事拿起灭火器直奔火场灭火。由于扑救及时,火势被控制扑灭,避免了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2023年6月8日,长葛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王凯的见义勇为行为。
4.李君晓,男,汉族,1979年1月生,中共党员,禹州市钧台街道办事处万丰小区居民。
简要事迹:2023年5月7日下午18时,李君晓和妻子在禹州市森林植物园散步后返家途中,经过钧台街道办事处三里社区一处偏僻林草荒地时,听到里面隐隐传来微弱的呼救声。李君晓循着声音来到一处污水坑,看见一位老人正在水中挣扎呼救,眼见就要沉入水底。见此情形,李君晓不顾水坑里的淤泥污秽,立即跳入污水坑用力拖拽,将老人从水中拖至岸边,脱离了危险。2023年7月25日,禹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李君晓的见义勇为行为。
5.曹荣浩铮,男,汉族,1999年2月生,共青团员,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简要事迹:2023年5月12日下午14时许,许昌市二中分校家属楼西楼二单元一楼住户家中突发火情。在家属楼西楼三单元居住的曹荣浩铮听到救火声,急忙开门查看,发现火势正在向二单元二楼蔓延。由于西楼住户多为老年人,突发的火情给他们的安全带来了极大危险。见此情形,曹荣浩铮立即用铁锨敲碎楼道里的消防柜玻璃,全然不顾被飞溅的玻璃划伤流血的手指,拎出灭火器冲入火场,接连用尽8瓶灭火器后,将火势控制,为消防员赶到现场彻底扑灭火情,避免火势蔓延争取了宝贵时间。2023年12月29日,许昌市魏都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曹荣浩铮的见义勇为行为。
6.张云鹏,男,汉族,1997年5月生,中共党员,西藏军区某部队现役军士。
简要事迹:2023年5月14日上午11时许,从部队返许休假的张云鹏陪同母亲散步时,发现东城区许州路一处民宅起火。起火点位于居民聚居区域,周围架设有高压线,火势一旦失控必然造成重大损失。张云鹏一边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一边冒着浓烟冲进火场,搜救被困人员,将屋内一名70多岁的老人背出转移到安全地带。期间,张云鹏发现现场还存放有液化气罐,存在爆炸风险。在安顿好老人后,随即又返回火场,疏散周围群众,转移车辆,并协助消防员对液化气罐进行降温和搬离处理,成功处置了火情。张云鹏救火的事迹先后被央视军事频道、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2023年6月22日,许昌市东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张云鹏的见义勇为行为。
7.赵铁军,男,汉族,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
简要事迹:2023年6月18日下午16时许,赵铁军途经襄城县古城公园观景台附近时,发现一女孩落水,在水中拼命挣扎。赵铁军立即跑向河边,纵身跳入水中,迅速游至落水女孩身边,并托着女孩背部奋力游向岸边。赵铁军将女孩救上岸后,发现女孩脸色发白,嘴唇发紫,又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女孩逐渐恢复意识,脱离了危险。2023年11月1日,襄城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赵铁军的见义勇为行为。
8.韩安宇,男,汉族,1971年5月生,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长。
简要事迹:2023年7月16日上午10时许,韩安宇驾驶公交车行驶至建安区新元大道与文峰路交叉口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起火并冒着滚滚浓烟,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路过的车辆纷纷躲避。危急时刻,韩安宇立即将公交车靠边停稳,打开车门,拿起车上的灭火器下车灭火。在扑灭发动机舱部位的明火后,为防止复燃,又继续提水灭火,直至彻底浇灭火情。韩安宇救火的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023年12月12日,建安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韩安宇的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