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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08 10:5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监督主管部门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对各责任单位6月份管护情况进行了月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护情况  

管护较好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

管护较差的责任单位:魏都区

管护较好的河流:示范区饮马河、建安区灞陵河

管护较差的河流:魏都区幸福渠

管护较好的湖泊:东城区东湖、东城区鹿鸣湖

管护较差的湖泊:开发区双龙湖

管护较好的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

管护较差的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

二、结果运用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优秀管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分别奖励2万元。在2024年度设施修缮刷漆专项行动中,东城区、开发区严格按照“先修后刷”的原则,高质量完成设施修缮刷漆工作,分别奖励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建安区劳动路南端积水点改造项目,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前,擅自在清潩河破堤施工;二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防溺水“四个一”设施配备不到位,重点河流、湖泊安保巡防人员巡防频次低;三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绿地内杂草、杂树较多,水面腐烂水草、水绵打捞不及时,有碍观瞻;四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沿河配套设施维修更新进度缓慢。

四、下步要求

一是建安区要立即查明该工程存在的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审查批准手续及整改报告于7月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各管护责任单位要加快完善防溺水“四个一”设施配备,加密重点区域巡防频次,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织密防溺水“安全网”;三是各管护责任单位要及时清除绿地内杂草、杂树,提升水系绿化景观,同时要加大水面打捞频次,保持水面洁净;四是各管护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配套设施维修更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修复更新沿河配套设施,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各管护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整改报告于2024年7月19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x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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