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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0-17 15: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奖励推树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许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许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评选推荐活动。对各县(市、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推荐的候选人,经过审核把关、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了拟奖励见义勇为群体2个(6人)、见义勇为个人8人。现对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向许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2903003

通讯地址:许昌市许由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461000 

附件: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简要事迹

许昌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简要事迹

 

一、拟奖励见义勇为群体简要事迹(2个共6人)

1.魏都区李来安、田亚峰、陆鹏举见义勇为群体(3人)

李来安,男,汉族,1971年2月生,群众,许昌市瑞贝卡水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职工。

田亚峰,男,汉族,1987年6月生,群众,许昌市瑞贝卡水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职工。

陆鹏举,男,汉族,1998年1月生,群众,许昌市瑞贝卡水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职工。

简要事迹:2022年7月22日17时40分左右,李来安在魏都区护城河魏源码头值班时,听到群众喊有人跳河,他快速到码头平台查看,发现有一名女子在水中挣扎。李来安立即脱掉上衣跳入水中营救,靠近后发现落水女子是一名孕妇,紧急关头,李来安的同事田亚峰、陆鹏举加入营救行列,三人合力将孕妇从水中救出。落水孕妇被救后,脸色苍白,没有自主意识和呼吸,陆鹏举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急救,帮助落水孕妇恢复了呼吸和意识,后三人将孕妇抬到救护车上送往医院。由于救援及时,落水孕妇脱离了生命危险。2022年8月31日,魏都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李来安、田亚峰、陆鹏举3人的见义勇为行为。

2.东城区崔新文、司淑红、王延峰见义勇为群体(3人)

崔新文,男,汉族,1967年3月生,中共党员,许昌监狱职工。

司淑红,女,汉族,1966年3月生,群众,中国石化许昌分公司退休职工。

王延峰,男,汉族,1960年7月生,中共党员,建安区税务局退休职工。

简要事迹:2022年3月4日4点40分左右,崔新文、司淑红、王延峰在冬泳健身时,发现不远处一人在水中挣扎。崔新文、司淑红立即跳入水中营救,王延峰迅速拨打110、120报警。崔新文、司淑红游到落水地点,发现落水的是一位老人。老人冬衣吸水后加重,给施救增加了困难。2人在水中分工协作,合力将老人推到岸边。王延峰接力救助,将老人拉到岸上,脱离危险。河南电视台、文明许昌等媒体对3人救助溺水老人的事迹进行了报道。2022年7月21日,东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崔新文、司淑红、王延峰3人的见义勇为行为。

二、拟奖励见义勇为个人简要事迹(共8人)

1.高乔干(男,汉族,1977年10月生,群众,襄城县城关镇文化市场中心小学教师)

简要事迹:2020年12月15日5点10分左右,高乔干外出跑步锻炼,行至襄城县首山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一超市门前时,发现超市卷闸门被撬开,一名戴头盔的男子在附近形迹可疑。随即上前询问,男子见状弯腰抱起东西迅速逃离。男子的举动引起高乔干的警觉,一边追一边拨打110报警。追击途中多次严词拒绝男子利诱,将其踹倒在地,直到民警赶到现场将盗窃嫌疑男子抓获。2022年1月10日,襄城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高乔干的见义勇为行为。

2.董耀宗(男,汉族,1991年2月生,中共党员,禹州市司法局鸠山镇司法所一级科员)

简要事迹:2021年7月20日9时许,董耀宗和同事冒雨在鸠山镇开展险情排查工作,行至金盆水库附近时,发现一男子正站在河内的水泥桩上求救。雨越下越大,水库水位不断上涨,男子随时有被冲走的危险。董耀宗立即电话向镇领导汇报请求支援。由于路途较远,救援人员无法及时赶到。情况紧急,董耀宗穿上救生衣、系紧救援绳,冒着随时可能暴发的山洪和山体滑坡危险,趟过湍急的河流,向被困男子最近的山头行进,找到合适位置后,将救援绳抛给了被困男子。经过近1个小时的救援,成功将被困男子安全救回岸上。董耀宗勇救受困群众的事迹,被司法部公众号、河南日报等宣传报道,获得河南省“防汛救灾”身边好人荣誉。2022年7月20日,禹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董耀宗的见义勇为行为。

3.王莉娟(女,汉族,1989年2月出生,群众,禹州市人民医院妇产科护士)

简要事迹:2019年10月19日18时,王莉娟下班后行至禹州市马府巷街时,听见呼救声,出于医务人员本能,她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一名儿童被异物卡住气道,面色青紫,呼吸困难,十分危险。王莉娟立即用海姆立克法施救,异物被咳出,儿童转危为安。2020年10月29日7时许,王莉娟上班行至禹州市颍北大道路段时,发现一名60多岁老人躺在路边,昏迷不醒,周围挤满了群众。王莉娟急忙上前查看情况并进行施救,清理口腔呕吐物。经过急救,老人恢复意识,脱离危险。王莉娟救人事迹,被禹州媒体宣传报道。2021年被评为禹州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2022年7月20日,禹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王莉娟的见义勇为行为。

4.王亚丽(女,汉族,19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护士长) 

简要事迹:2019年6月16日6时许,王亚丽开车路过顺店镇南街集市口时,看见一老人脸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出于职业敏感,她停好车后,快步跑上前查看情况,围观群众说老人卖菜时突然栽倒在地。王亚丽赶紧把老人翻身平躺进行检查,发现瞳孔散大,呼叫无反应,颈动脉无搏动,情况十分危急。王亚丽立即清理老人口腔、鼻腔里的异物,打开气道,跪地实施心肺复苏,经过半个小时急救,老人转危为安。王亚丽跪地施救晕倒老人的事迹,被人民网、央视网、新华社、学习强国等媒体报道,获得“河南好人”、禹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22年7月20日,禹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王亚丽的见义勇为行为。

5.何柏川(男,汉族,1994年4月生,群众,长葛市佛耳湖镇舒庄村七组村民)

简要事迹:2022年1月27日11时许,长葛市石象镇一男子,因与家人发生矛盾,负气跳入佛耳湖镇一水塘。随行的2名亲人见状立即跳入水中施救。由于天气寒冷,跳水男子又拒绝被救,体力透支的3人被困水塘,仅靠抓住增氧机固定绳维持平衡,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听到呼救声的何柏川迅速赶到水塘边,脱掉棉衣跳入水中,奋力向3人游去。发现3人的手已经冻僵,无法直接施救,何柏川一边指挥岸边的群众解开增氧机固定绳,一边在水中助力,成功将被困3人拉上岸。2022年3月17日,长葛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何柏川的见义勇为行为。

6.夏瑞浩(男,汉族,2002年8月生,群众,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学生)

简要事迹:2022年2月11日18时许,夏瑞浩乘坐公交车回家,行至长葛市和尚桥镇樊楼村时,车上一男子发现手机不见,强行要求司机停车查找,要求查看其他乘客背包,被司机及时制止。公交车行至坡胡镇侯庄村路口时,该男子又向司机借手机拨打电话,在未得到回应后,突然上前抓住司机的头发并向后拽,司机头部后仰,车辆左右摇摆,严重危及车上乘客生命安全。紧急关头,夏瑞浩挺身而出,迅速上前制止,帮助司机脱困,并将肇事男子压在身下制服,交给随后赶到的民警,避免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2022年3月17日,长葛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夏瑞浩的见义勇为行为。

7.马进学(男,汉族,1966年2月生,群众,许昌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医生)

简要事迹:2019年5月31日20时许,许鄢快速通道建安区五女店镇周店村路段,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电动三轮车上的老人、儿童受伤倒在血泊中。马进学驾车经过,目睹了这场交通事故,他不顾来往车流,立即下车进行救援,呼叫群众报警,包扎儿童头部伤口,按压老人头部伤口止血,并协助急救人员将2人抬上救护车。由于救治及时,伤者经治疗脱离生命危险。马进学救人事迹被大河报等省、市媒体报道,赢得了赞誉。2022年6月23日,建安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马进学的见义勇为行为。

8.王红敬(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共党员,建安区税务局灵井分局三级主办)

简要事迹:2022年4月24日19时50分许,许昌市魏都区灞陵湖边,一名女子怀抱婴儿投湖轻生,不会游泳的丈夫情急之下贸然下水救人,3人在水中挣扎。行至湖边的王红敬发现情况后,奋不顾身,先后2次跳入湖中,将溺水3人成功救回岸上,并组织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同时拨打急救电话。由于救援及时,溺水3人经治疗脱离生命危险。2022年12月30日,魏都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确认了王红敬的见义勇为行为。王红敬因英勇救人的行为,荣登2023年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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