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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12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1-09 09: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监督主管部门对河湖水系管护情况进行了月集中实地复查。鉴于疫情影响,本月只对水系管护情况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一是长葛市、建安区、魏都区部分河段落叶及收割的水生植物清运不及时,导致烧荒现象频发;二是建安区所辖河段毁堤种菜、破坏绿地等垦殖水系用地现象严重;三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所辖区域内树木涂白不及时,质量不高;四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派遣问题处置率偏低、管护效果差。

二、下步要求

(一)长葛市、魏都区应加大管护力度,及时清理落叶,避免落叶积存过多;建安区应尽快收割所辖湿地、河道内的水生植物,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谨防发生火灾。

(二)建安区应严格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垦殖水系用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恢复原状。整改情况于2023年1月29日前报送至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管护责任单位应尽快完成水系范围内绿化树木涂白工作,提高涂白质量,做好冬季树木养护,预防病虫害发生。

(四)各管护责任单位应克服前期疫情影响的不利因素,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大管护力度,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积极整改,确保“春节”期间水系环境安全良好。

(五)各管护责任单位要针对水系范围内缺株断档、黄土裸露等问题进行提前筹划,切实做好春季绿化补植补栽工作。

(六)各管护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12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2023年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12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x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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