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旭东,市委常委王自合、张庆一、李海峰、王如厂、汤超、王富民出席会议。市领导王志宏、刘保新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深刻认识到纪律是绝对忠诚的基石、管党治党的戒尺、事业发展的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切实以铁的纪律拧紧“总开关”、管出“好风气”、提振“精气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形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工作方案落实,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指出,要抓住重点关键,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在通读精读研读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要抓好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加大党纪教育和廉政提醒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畏知止。要以训助学,把学习《条例》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基础课,加大对重要岗位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力度,做到走深走实。要对照检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的问题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自省自律。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全面高质量、全程高质量。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党组)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