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部署我市主题教育工作。市委书记史根治、省委第十巡回督导组组长郜秀菊讲话,市长刘涛主持。省委第十巡回督导组副组长胡龙廷出席。市领导黄旭东、王志宏、刘保新、王自合、张庆一、李海峰、王如厂、汤超、黄河等参加。
史根治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对于统一全党思想、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好主题教育对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意义,对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的重大意义,对于走好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意义,对于深化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史根治强调,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目标,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好主题教育。要以学铸魂固根本。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把学习成果深化为不可撼动的理想信念、内化为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坚持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以学增智提能力。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把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学到手。要以学正风树形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查改相贯通,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要以学促干开新局。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狠抓落实的好局面,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史根治强调,要全面落实重点措施,从一开始就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贯通起来、把“破”和“立”统一起来,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理论学习要入脑入心,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调查研究要求深求效,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的难点问题、存在风险隐患的焦点问题,改进调研方式,加强调研统筹,用好调研成果,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推动发展要敢为善为,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拼经济,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用心用情惠民生,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底线思维保安全,认真梳理排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各类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检视整改要真改实改,系统梳理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改革发展遇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持续推进巡视巡察整改结合起来,形成全面、准确、有分量的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推进问题整改,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做到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史根治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主题教育各项任务,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提供强劲动力,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增添许昌光彩。
郜秀菊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作出的重大部署。督导组将采取统分结合、一体督导的方式,下沉督导到许昌各县(市、区),确保第二批主题教育有力有序推进。许昌市委对开展主题教育高度重视,专题学习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精心制订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定扛牢政治责任,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全面落实重点措施,着力提升工作质效,认真组织好、完成好主题教育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向中央和省委、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省委第十巡回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级领导干部,八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察组正县级巡察专员,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