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委书记、市委规委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市委规委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评审八龙路小学、潩水路小学及幼儿园、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等18个规划项目。市长、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市领导王志宏、王自合、卢希望参加会议。
会议在评审八龙路小学、潩水路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时指出,要提高我市幼小学校的公办率,统筹安排教师资源,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努力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在评审部分地块控规时指出,要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由政府落实好绿线内的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同时对破坏公共绿地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处置。
会议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落实好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坚持好许昌在全省率先推行的规划决策票决制,对于提升我市规划建管水平、推动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尊重规划的科学性,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多规合一”,遵循规划的规律、规范、原则和要求,增强规划的专业性、科学性。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各类规划经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不得擅自修改规划、违规变更规划条件;在申请调整规划时要慎重动议,确需调整的要讲明调整理由,依法依规按程序调整。要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强规划设计与上位规划的衔接性、与许昌实际的契合度、与群众需求的适配度,决不能不切实际、不接地气、不能落地,真正编制出高质量的城市规划。
会议强调,要科学编制规划,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直面城市更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以维护好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解放思想、创新探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处理好目前和长远的关系,立足“十四五”,前瞻三十年,既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又要与时俱进谋新篇,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连续性。三是处理好“点”和“面”的问题,单项规划之于总体规划是一个“点”,专项规划之于长远发展也是一个“点”,不能就“点”论“点”、不顾全局,要把“点”放到“面”中去规划、把“面”落到“点”上去统筹,提升规划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会议要求,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探索更多有益经验。在城中村拆迁时,要拿出好地块安置群众,探索建设跨区域集中安置片区,建好配套服务设施,让回迁群众真正享受便利、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时,探索“村民自治、集体讨论、股份分红”的办法,闯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经验,努力实现双赢效果。
会议还评审了中原电气谷污水处理厂、昌达街(玉兰路—忠武路)、潩河东路(前进路—新兴路)、陈庄街(潩河路—兴平路段)、汉风南路(劳动西巷—天宝路)等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