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利用3个月时间,对我市中心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部清除。
据悉,开展本次集中整治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隐患引发的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消除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底至9月底,共分为宣传动员、摸底排查(6月底前),分步实施、集中整治(7月上旬至9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表彰(9月中下旬)三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整治重点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建筑,包括未征收集体土地上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合法手续或影响公共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据介绍,本次集中整治类型包括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影响消防救援人员、车辆通行和占压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管道的违法建筑,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未经验收的建筑(含小厂房、小场院),擅自加层、改扩建的自建房,其他类型的违法建筑。根据分步实施、集中整治的要求,7月上旬,将先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消防救援人员、车辆通行的违法建筑,形成示范带动效应;7月中旬至8月中旬,集中拆除群众反映强烈、无合法手续的“双违”建筑,以及未征收的集体土地上和城中村占压燃气、电力等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8月下旬至9月上旬,依法强制拆除应拆未拆建筑。
为切实做好本次集中整治工作,我市成立了高规格的全市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周例会、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机制,坚持“日督查、日通报,周汇总、周排名”,实行工作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