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许昌市统计局
许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0157个,从业人员16.2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 124.6%和 20.6%。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4.2%,零售业占55.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3%,零售业占53.7%(详见表4-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2%,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8.5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 92.9 %。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0.60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7.9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 67.1 %和137.3 %。负债合计292.6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1.28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056个,从业人员3.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4.7%和39.8%(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5.8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9%。负债合计99.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51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36个,比2013年末增长11.2 %,从业人员1.48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27.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9%,餐饮业占72.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1%,餐饮业占50.9%(详见表4-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 。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3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 12.2 %。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17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 10.9 %和15.3%。负债合计29.29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4.44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65个,从业人员2.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0.7%和489.3%(详见表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主导地位(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4.5%。负债合计28.7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02亿元(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443人(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详见表4-13)。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694个,比2013年末增长115.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55个,物业管理企业60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52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9.5%、166.7%和266.7%。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3012人,比2013年末增长75.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418人,物业管理企业13484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9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5%、99.1%和289.1%(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548.1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7.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94.1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6.7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8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2.9%,360.1%和488.4%。负债合计1238.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7.62亿元(详见表4-15)。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431个,从业人员5.0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6.6%和25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3%,商务服务业占82.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0%,商务服务业占81.0%(详见表4-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1.5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5.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51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9.06亿元。负债合计169.5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9.76亿元。(详见表4-1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