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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6-01 14: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许昌市统计局

许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0 

 

根据许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9120个。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禹州市12569个,占21.3%;长葛市9732个,占16.5%;鄢陵县9273个,占15.7%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C:\Users\sgl\Desktop\7-1.png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1.73万人。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禹州市34.44万人,占26.1%;长葛市26.23万人,19.9%;襄城县17.97万人,占13.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C:\Users\sgl\Desktop\7-2.png

注释: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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