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 2024-06-06 08:21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2024年)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6-06 08: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

【负责人】

杨宏善

【办公地址】

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E座6楼

【联系方式】

0374—2990060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综合考核、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市容市貌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五)负责全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拟定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全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六)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负责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处置、资源化利用。

(七)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负责对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

(八)负责市建成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和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

(九)负责全市城市景观照明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等。

(十)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行业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督促指导县(市、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园林绿化管理科、督查考核科、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