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许政办〔2013〕59号)的有关规定,经属地社区、办事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初审,市住建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现将2023年12月份低收入住房困难常态化受理家庭有关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常态化受理家庭10户:
杨淑鸽 魏飞 何成业 董五一 韩雪琴 王龙宾 宋小明 任书广 陶建军 马涛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本人携带有效书面资料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83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