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抢抓政策机遇期,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奋力冲刺四季度,许昌市通过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建设环境,积极开展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强力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年度省市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长期贷款项目和设备购置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建设,持续掀起抓项目、促投资、增动能的热潮,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有力支撑经济企稳回升,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1%以上增长。
一是专班运作建机制。建立了许昌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从市直各有关部门、国有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和各县(市、区)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综合专班、谋划储备专班、政策性金融工具专班、中长期贷款专班、设备更新财政贴息专班、用地专班、环保专班、财政专班、住建专班、文物专班、交通专班、水利专班、金融专班、督导服务专班等14个工作专班,形成了“横向衔接、纵向贯通、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各工作专班于10月24日正式开展集中办公,及时联合会商、共享信息,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实行交办督办,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前期手续应办尽办、要素保障应保尽保、融资贷款应投尽投、重要项目应开尽开、建设进度应快尽快。
二是联审联批抓前期。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广应用创新举措,加强窗口批前辅导,加密联审联批频次,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容缺办理”“联合审验”“标准地”等审批服务新模式与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融合嵌入,进一步压减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政府审批、公共服务等时间,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
三是倒排工期推进度。逐个项目细化分解任务,实行清单式和台账式管理,做到有推进措施、有目标任务、有完成时限、有具体责任。紧盯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按期竣工率,建立完善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的管理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集中开工、观摩点评、现场督导,适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排名,对进展缓慢、工期滞后的,及时挂牌提醒,推动做好项目建设跟随服务、跟进解难、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
四是集中要素强保障。坚持“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集中配置要素资源,对重要项目应保尽保。在用地方面,完善稳经济促增长规划用地政策措施,实行全链条服务、全流程提速的用地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努力做到“熟地等项目”、拿地即开工;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开展建设用地自动化审批,实施建设用地申报“录入即合格”,实现建设用地审查“生成即符合”;腾退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率。在用能方面,深入落实“十四五”重大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重点项目谋划与能耗指标保障联动机制,加大统筹和争取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不因用能而影响建设。在环保方面,在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给予环境管控豁免,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路、铁路、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利、油气管线等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对位于同一省辖市的公路、管线、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公路、铁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和保供煤矿项目的环评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实施精准保障。在融资方面,高效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资金签约投放,用足用活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政策,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项目推介和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跟进投放信贷资金,进一步创新“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五是督导服务促落实。坚持实行重大项目常态化督导服务机制,组织6个督导服务组定期对集中攻坚行动扩大有效投资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提高项目建设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推进快、服务优、成效好的部门和县(市、区),在评先评优及土地、能耗、资金等方面予以激励,对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的进行提醒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