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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废止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8-07 10: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拟废止《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许政〔2001〕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12〕41号)两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4-2988517

邮    箱:xc2611341@163.com

地   址: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338房间

邮    编:461000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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