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和规范全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区域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保障农民居住权利、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资源,许昌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许昌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1日。
书面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374-2965892。
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cfzghk@163.com。
附件:许昌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日
许昌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022年5月26日,通过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许昌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截止日期前没有收到网民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