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努力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决战决胜之年,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创文工作与公安工作有机融合,常抓不懈,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8月13日,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话语掷地有声。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块“金字招牌”,也是一场全局性的硬仗。王磊告诉记者,市公安局始终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职能部门牵头抓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他们细化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该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了《许昌市公安局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等,把涉及该局的4类13项创建任务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限定工作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内部督导检查、通报整改、创建讲评和周例会等多项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下发工作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全程跟踪问效,直至办结。
据了解,市公安局作为我市创建工作的主力军之一,承担着13项具体工作任务,这其中有不少热点、难点问题,如交通整治、治安管控、网络安全等。对此,市公安局积极应对、克难攻坚、破解难题。
在大力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面,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采取超常规措施,持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三轮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以“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集中行动,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夯实创文工作“根基”;依托“许昌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这一平台,协调督导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道路提升改造和路口渠化,打通瓶颈、堵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大意义在于让人民群众受惠。市公安局把创建工作与民生实事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现象,下大力气解决好街头麻将点、算卦摊点和停车乱收费等治安问题;继续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职责,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建设,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等巡逻防控机制,对重点时段、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警力部署,不间断地开展治安巡控。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治安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校逐项登记,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隐患问题不漏查,整改彻底,严防发生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惠民创建的实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王磊介绍说。
为全面净化我市网络环境,市公安局将以《许昌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范》为抓手,每月定期下发全市网吧定级工作情况通报,督促指导辖区公安机关加强辖区内网吧管理;持续开展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为全市人民提供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市公安局将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承担的各项任务全面达标,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决战决胜的姿态,为全市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贡献公安力量。”王磊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