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我市财政对疫情防控提供了哪些保障?市财政部门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哪些政策?采取了哪些措施?近日,记者对许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萧楠进行了采访。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手牵两头’的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一手抓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萧楠对记者说。截至2月26日,全市财政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01亿元。同时,市财政局围绕解决企业用工、融资、减负等难题,先后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疫情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7.3亿元,减免企业各类费用7亿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具体来说,市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落实疫情期间返还失业保险、创业就业补贴等稳岗就业政策,预计全年将为全市企业发放各类补贴2.3亿元。该局充分发挥纾困资金池作用,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帮助受疫情影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调贷续贷。市财政局还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上级技术改造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有力地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强化融资支持。一方面,降低企业融资担保门槛及费率,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市、县国有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使担保费率不超过1%。另一方面,我市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专项贷款,充分发挥市、县国有投资机构的作用,协调金融机构,争取授信额度,创新融资模式,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截至2月26日,我市已争取金融机构专项贷款5亿元。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确保疫情期间各项涉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着力为企业减负。该局依法落实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增值税等税收政策;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中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项目,规定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认真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政策,确保企业职工社保待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各类企业,给予减免3个月房租的优惠。
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市财政局对涉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采取提前下达、预拨等方式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加快涉企资金拨付进度。该局开辟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决算审计“绿色通道”,对涉企资金和项目审批,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萧楠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