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坚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建立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动员全系统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前,谈及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许昌市司法局局长董克俭说。
在董克俭看来,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清才能方向明。今年1月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许昌市司法局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广泛宣传、全面收集线索、坚持依法严惩、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5个方面12项职责,让广大干警明白,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是无事可做而是任务艰巨,不是无足轻重而是使命光荣。
董克俭介绍,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法律六进”为抓手,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已进行专项宣传160余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75000余册。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组织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涉黑恶犯罪线索,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该局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将其纳入本地社会面管控,防止其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其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我们专门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筛选排查,严防其参与涉黑恶犯罪活动。”董克俭告诉记者。截至7月底,在社区服刑人员方面,全市已累计接收11430人,累计解除8776人,现正接受服刑人员2654名,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严重再犯罪,无社区服刑人员上访、闹访现象发生,无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
“律师群体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应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辩护和代理。”董克俭说。为此,该局积极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大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恶犯罪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恶犯罪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截至目前,我市律师在代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没有出现违规现象,代理的所有涉黑恶犯罪案件已由市律师协会备案保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督查督办这一抓手,采取书面督查、专项督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一项一项开展工作检查,一个一个进行问题督导,对因工作失职、敷衍推诿、监管不力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追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董克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