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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卫士——访市食药监局局长王三宝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6-22 15: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今年,我们坚持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6月21日,谈起民生实事,市食药监局局长王三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我市把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作为政府工作重点来抓,连续3年把食品安全纳入民生实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去年,全市城乡1420家餐饮单位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上线数量居全省第一;在城区打造了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4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在89个基层监管所和15个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设立食品快检室,建成了“30分钟食品快检服务圈”。

王三宝说,2018年,我市坚持以“让人民吃得更放心、用药更安全”为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城区打造20家公众认知的,消费相对集中、社会信誉良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并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食品安全放心超市,让更多的群众享用放心安全的食品,增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放心超市的获得感。

在实施过程中,市食药监局在健全组织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超市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方法步骤、工作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实行月督导、月通报等措施,全力推进民生实事的落实。

“安全的食品药品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食药监管者的神圣职责。前段时间,我们对城区申报民生实事创建的35家食品大中型商场、超市,对照《许昌市食品安全放心超市考核评价标准》进行了现场考评,把成绩排序前26名的作为下一步重点打造的备选企业进行培育。”王三宝告诉记者,他们制定的《许昌市食品安全放心超市考核评价标准》共计11大项、60个具体指标,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经营资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配备与养护、经营过程控制、不合格食品处置、科普及法律法规宣传、售后服务及便民措施等。

目前,对于入选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食药监局正逐条进行考核验收,预计6月底超过20家大中型商场、超市达到食品安全放心超市标准,初步完成市食药监局承担的2018年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届时,他们将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考评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企业,从高到低选出前20名,作为2018年民生实事“食品安全放心超市”达标企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们致力于打造‘食安许昌’,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将食品安全打造成为许昌的一张新名片。”谈起下一步工作,王三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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