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聚集30分》节目录制后,针对评议代表反映的七个问题,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进行整改,对存在的个性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一个一个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答如下:
1、乱收费、乱办班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⑴关于乱收费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一把手”是本地、本单位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谁出了问题谁负责,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哪个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一把手”负责。
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市、县、乡、校、班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将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市、县、乡、校、班上下一体的五级管理网络。
三是实行“阳光收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向学生及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把收费政策交给群众,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实行专项治理。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组,深入基层、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常保持纠风治乱的高压态势。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⑵关于乱办班、乱补课的问题
面对面评议之后,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和学校对乱办班、乱补课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目前,各个学校正在自查自纠。我们的态度是,对乱办班、乱补课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比如许昌实验小学最近已对3位有偿补课的教师进行了处分。
2、关于有些学校征订教辅资料不开票据问题。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收取的杂费、住宿费、取暖费、借读费、择校费等,学校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的书费、作业本费为代收费,直接交新华书店,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这两项收费要给学生开具收据。教辅资料根本不允许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征订,开不开票据都属违规行为。上次面对面评议后,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收费开票情况又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学校收费不开票据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给学生补发了票据。
3、关于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怎样保证专款专用,避免挪用的问题。
一是在县级财政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帐制度,实施全程监控。
二是实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基础设施资金落实到位,严防挤占挪用。
4、关于市区很多小学饮用水让学生花20元买卡,刷卡喝水(主要是魏都区)的问题。
经查:确实有个别学校、个别学生存在过这种现象,我们已经要求学校立即停止这种做法,并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
5、关于高中择校生及收费问题。
关于投诉长葛一高招收统招生500人,择校生1000人,违反“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大于统招生的问题。我们责成长葛市教体局进行了认真地调查,调查结果是:2006年长葛市一高计划招生1200人,实际招生1208人,其中,统招生764人,择校生389人,体育、艺术特长生55人。投诉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6、关于襄城县麦岭一中违反“两免一补”政策乱收费的问题。
上次面对面评议之后,市教育局立即责成襄城县教体局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查:今年秋季开学后,襄城县麦玲一中违规收取学生“饭卡费”每生15元,全校共计14430元,超标准收取学生课本费每生5元,全校共计3210元,对享受“两免”学生收取课本费每生35元,全校共计11095元,严重违反了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
7、关于魏都区古槐街小学学生家长刘万聚反映的问题
市教育局党委责成魏都区教育局对刘万聚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刘万聚反映的问题有2个:
一是其外孙徐钰帆在2000至2004年在校上学期间受体罚或变相体罚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在此期间,教过徐钰帆的三位老师曾多次对其进行家访,吴春霞校长多次处理过因徐钰帆和同学打架引起的家长之间的纠纷,没有对徐钰帆实施过体罚,在学校
以上是我们对群众反映七个问题的调查落实及整改情况,当否,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