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教发规〔2024〕86号
市直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许教发规〔2024〕22号)要求。2023年民办学校的年审工作在各民办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许昌市教育局组成了检查组,对市属3所民办学校进行了逐校年审,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全方位审查民办学校的管理情况及各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
2023年年审合格学校2所,基本合格学校1所。合格学校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准予继续办学。基本合格学校经复审达标后,准予继续办学。现将年审结果公布如下:
许昌北方电子科技学校(合格)
许昌信息工程学校(合格)
许昌市凤雏机电工程学校(基本合格)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