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教〔2024〕114号
各县(市、区)委网信办、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净化我市招生入学网络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将联合开展“清朗·招生入学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我市部分网络平台在宣传招生入学过程中违背“双减”政策、扰乱招生秩序、制造教育焦虑、侵害家长权益、非法欺诈敛财等违规行为,全面压缩违规宣传、虚假宣传、欺诈宣传等网络信息生存空间,切实规范网络平台宣传管理秩序,为我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整治违规宣传学校排名、成绩排名。如炒作“名校排名”“小升初排名”“民办学校排名”“划片区域学校排名”等,直接或变相发布考试成绩、升学率、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等信息,或错误分析解读区域及中小学、幼儿园教(保)育质量,涉嫌造谣诋毁、以讹传讹等博眼球、赚流量。
(二)整治未授权的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如网络发布非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组织招生宣传咨询活动造成误导;冒用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的名义违规举办招生宣传咨询活动;网络招生宣传导向不正确,夸大办学条件、办学成效等。
(三)整治转学入学的非法活动。如捏造所谓“转学名额”“转学渠道”等虚假信息进行网上招生诈骗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兜售所谓“入学指标”“操作择校”敲诈勒索、招摇撞骗等。
(四)整治违规宣传炒作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活动。如通过网络平台宣扬通过竞赛、笔试、面试、面谈、评测、培训等形式就读入选所谓“名校”“重点班”,参加所谓与入学挂钩的训练营、夏令营等。
(五)整治违规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工作。如通过网站平台扩散尚未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策文件、内部资料,通过网络炒作和恶意解读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政策,传播不实信息、谣言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摸底阶段(即日起—7月31)。市教育局和市委网信办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巡查摸底工作,摸清我市涉嫌违规宣传招生入学的网络平台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0)。针对摸排结果,对涉嫌违规网站、平台、应用程序等开展集中治理,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的网络不良信息,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账号、网站,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打击一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三)自查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30)。针对摸排和整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查总结,堵塞管理漏洞,总结经验措施,形成清朗教育网络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营造清朗的招生入学网络环境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地各学校要提升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要认真制订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联动。各地教育、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信息通报、形势分析和应急反应等联动机制。教育部门要会同网信部门加大对活跃网站平台、新媒体账号以及小程序的巡查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违规宣传行为。网信部门将对网络平台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账号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网络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处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专门举报受理渠道,动员网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提高违规信息的发现率和处置率。同时,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举报电话:0374--2968976
举报邮箱:bwcx6688@126.com
中共许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