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5-10-29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财政局内设24个职能科室。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许政办〔2015〕40号),许昌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3、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完善市县乡级政府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6、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标准。

8、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环境资源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13、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14、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5、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贯彻执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

16、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17、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8、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9、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0、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21、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2、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资人职责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23、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财政局共有编制53人,均为行政编制;实有在职职工45人,离退休人38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213880万元,实际完成1252246万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15.4%;支出预算合计168459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229664万元,实际完成22117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增长9.2%。

(2)市本级。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78610万元,实际完成398586万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16.9%;支出预算为41075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46995万元,实际完成5346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增长12.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588755万元,实际完成530055万元,为预算的90%,下降18.5%;支出预算合计65859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95369万元,实际完成554119万元,下降15.1%。收支下降主要是土地类基金收入减少。

(2)市本级。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78220万元,实际完成198364万元,为预算的110.9%,与上年基本持平;支出预算为17822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补助县(市、区)等因素调整为311331万元,实际完成220954万元,增长2.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1028万元,因许昌银行参与组建中原银行,当年利润未分配,实际完成收入4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实际完成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331168万元,实际完成372378万元,为预算的112.4%,增长9.9%;支出预算合计335578万元,实际完成335761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7.2%。

(二)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1、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集中财力支持制约经济增长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经济稳定运行。落实资金2.6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筹资组建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筹集企业发展互助资金2.5亿元,发放调贷资金16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9亿元。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6.5亿元,支持科学技术馆、国省道改建和公共交通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整合水利、农业等专项资金6.9亿元,支持实施“三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认真研究政策,超前谋划项目,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市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07.3亿元,增长10%。三是支持载体体系建设。投入资金2.5亿元,完善扶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载体功能;筹措资金1.7亿元,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2、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市财政农林水支出合计25亿元。一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筹措资金5.2亿元,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投入资金6.5亿元,支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高标准粮田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投入资金2.5亿元,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实施奖励,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筹措资金9.2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农村公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认真落实“十项民生工程”等惠民政策,全市涉及民生的支出达157.7亿元,增长8.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3%。一是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亿元。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和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98元,达到1761元,实现了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奖励力度,促进就业创业。二是全市财政教育支出51亿元。全面落实农村“两免一补”、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等政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中职、高职和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制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分别达到600元和800元,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并重点向农村倾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对城市年满60岁以上、农村年满5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实行计划生育奖扶。四是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亿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基层服务、“舞台艺术送农民”、电影放映等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全市财政住房保障支出5亿元。通过“统贷统还”融资43.5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动棚户区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六是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1.3亿元。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积极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依托财政投资评审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建立了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二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许昌市市直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许昌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财政科学高效运行。制定出台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和外宾接待经费等管理办法,市县乡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收支、财政决算和彩票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9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8.1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9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万元,农林水支出77万元。2014年度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929.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类06款财政事务支出84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费等。

2、210类05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

3、213类01款农业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4、213类04款南水北调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5、213类07款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许昌市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了“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8.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相比减少17.4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未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7万元。主要用于油修费、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节省开支。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6.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审计、各项检查以及考察交流等,接待220批次、 1980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附件: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报表公开样表(共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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