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概况
一、许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许昌市编委(许编[2015]80号文件)2015年10月21日新批准成立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属市财政局二级机构。
协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 2.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实施情况; 3.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4.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 5.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6.组织和推动本会会员培训工作; 7.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8.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9.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10.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的编制人数为6人、目前在职人数6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2人)、离退休人数0人。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许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市财政中心工作,以服务会员和我市经济改革与发展为立足点,规范行业管理,认真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引导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促业务发展,按照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开展工作。
一、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彰显组织温暖。近几年,每逢过春节,许昌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总支都会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对行业内的弱势群体进行帮扶。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弱势群体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行业和谐的需要。
(二)迎接“七一”建党节,开展评优、评先活动。“七一”前,行业党总支开展了以“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的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活动,并下发了荣誉证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行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起到了鼓励先进、树立模范,调动了行业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抓党建促发展。认真在行业内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的系列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围绕“三严三实”,党总支为事务所各事务所党支部制作了活动宣传版块,购置了大量党建书籍下发到各支部,根据事务所工作情况,由支部书记适时安排学习,通过学习,促使践行“三严三实”活动的落实。通过“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行业党员的党性得到了提高,党员积极性得到了发挥,促进了事务所各项业务的发展,几年来,全市事务所连续保持了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许昌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总支也被省行业党委评为“先进行业党组织”。
(四)圆满完成行业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经过精心筹备, 7月,按照《党章》的要求和中共许昌市市直工委的统一部署,换届选举大会如期举行。大会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新一届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大会以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成效:通过换届,行业党总支班子得到进一步优化与充实,为构建平安、详和的行业环境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四)以推动行业发展为目的,完成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填报工作。把行业综合评价工作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同步进行,为全省事务所综合排名工作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基础信息,同时也促进了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加快了事务所分类分级管理,为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把以党建助推行业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为推动事务所品牌建设,引导社会科学选聘事务所提供了依据。2015年评价结果:我市有三家事务所进入全省前50名,1家事务所受到10000元的省注协信息化建设奖励。
(五)组织参加第一届省行业校园招聘会,事务所完成现场招聘初审工作 。2015年,我会组织河南远大、博达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省协会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举办的“第一届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校园招聘会”。为事务所和高校毕业生搭建了双选桥梁,更扩大了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高校的影响力,这将影响和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来。
(六)顺利完成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许昌考区考务工作 。2015年许昌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1880人,经过初步审核,否定了16人的报考资格。根据报考情况许昌考区共设置 1个考点, 69个考场,报名4205科次,综合实考率37%。通过完善考试组织制度、加强考前机位检查、提前制定风险预案、严格考试组织责任等一系列措施,经过市考办的周密部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七)完成行业资深会员评选工作。结合省注协开展第二批资深会员的评选工作要求,许昌注协积极组织,并按照为行业发展、准则建设、技术咨询、质量检查、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的贡献为评选主要依据,经过认真筛选,举荐,我市河南远大事务所杨万欣、河南博达事务所赵慧丽2位注册会计师被确定为候选人。最终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赵慧丽被评为全省行业第二批资深会员。获得资深会员称号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会员资历的体现,同时也是一种荣誉。
(八)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对标提升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会协〔2015〕43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注协制订的《2015年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8月11日至9月25日对所属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通过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选定辖区内有一定优势事务所作为标杆,找到事务所的弱项,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标,完成了5家事务所的对标提升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九)完成了本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根据《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 许昌注协于8月3日-7日在鄢陵同步接收了2015年度第六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本期参加本市注师42名,考试合格率100%。本次还对60岁以上注师16人,非执业会员21人进行了培训,圆满的完成2015年注册会计师第六期远教(视频)培训班的培训任务。通过培训班学习,提高了我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与管理能力。
三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 5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5 万元,占61.8%;其他收入20.03 万元,占39.2%;年初结转和结余 3 1.62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35.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 万元,占72.3 %;项目支出 9.85万元,占27.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54 万元。(注:根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列明本单位所涉及到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情况)。2015年度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 28.2万元。
2015年度收入51.08万元与2014年收入25.8万元相比增加25.28 万元,增长98%。2015年度支出35.54万元与2014年支出50.24万元相比增加14.7万元,增长41.36%。主要原因:因新进两名作人员,人员工资支出与2014年相比有所增高。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为31.05万元,支出总决算为35.54 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14年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2015年10月后变更为财政全额拨付,故无法进行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6.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协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0.79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10月后变更为财政全额拨付,故无法进行比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占 0%。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 0 万元,无增减变化。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0 万元,占0 %。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与上年相比增(减) 0 万元,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682 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用车。与上年0.2615万元相比增加0.3067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15年注协检查业务量增加。2015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0.2209万元,占30 %。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主要接待事项),接待5 批次、30人次。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209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外出业务检查工作用餐。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无增减变化原因。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3、2015年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4、2015年,无项目进项了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注册会计事务(款):是指注协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注册会计师检查、考试、报名等业务活动的支出。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注协单位的项目支出。
(二)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