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5-12-30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5824在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唐群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2014年全市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全市。2014年,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213880万元,实际完成1252246万元,为年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收167227万元,增长15.4%。税收收入944355万元,增长15.7%,其中:增值税122882万元,增长9.8%;营业税264803万元,增长13.3%;企业所得税296130万元,增长31.3%;个人所得税22629万元,增长12.7%;城市维护建设税81218万元,增长8.3%;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356693万元,增长5.8%。非税收入307891万元,增长14.5%

支出预算1684597万元,加上中央和省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年底超收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2227155万元,实际支出22117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增支186155万元,增长9.2%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234万元,增长14%;公共安全支出112643万元,增长12.4%;教育支出509538万元,增长6.9%;科学技术支出41865万元,增长44.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9922万元,增长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458万元,增长12.1%;城乡社区支出145972万元,增长25.3%;农林水支出249641万元,增长6.2%

2、市本级。2014年,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78610万元,实际完成398586万元,为年预算的105.3%,比上年增收57499万元,增长16.9%。税收收入310402万元,增长15.5%,其中:增值税38829万元,增长18.3%;营业税91792万元,增长5.9%;企业所得税37637万元,增长38.7%;个人所得税11144万元,增长12.1%;城市维护建设税51208万元,增长2%;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79792万元,增长15.5%。非税收入88184万元,增长21.9%

支出预算410750万元,加上中央和省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年底超收安排等,减去追加县级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544486万元,实际支出5346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比上年增支59586万元,增长12.5%。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59万元,增长29.3%;公共安全支出39197万元,增长1.6%;教育支出88317万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21561万元,增长1.3倍;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37万元,增长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29万元,增长33.6%;城乡社区支出82901万元,增长30%;农林水支出29621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 78284万元,扣减结转下年支出13529万元,全市滚存净结余64755万元,其中市本级4970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4年,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8755万元,实际完成530055万元,为年预算的90%,比上年减收120270万元,下降18.5%;支出预算65859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95369万元,实际支出5541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7%,比上年减支98624万元,下降15.1%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分别减收123448万元和减支77606万元。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8820万元,实际完成198364万元,为年预算的110.9%,与上年基本持平;支出预算17882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11331万元,实际完成2209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比上年增支5950万元,增长2.8%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 141350万元,其中市本级9047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1028万元,当年收支均完成45万元,主要是许昌银行参与组建中原银行,当年利润未分配。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2378万元,为年预算的112.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5762万元,为年预算的100.1%;当年结余36616万元,滚存结余325299万元。分项情况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2957万元,支出257667万元,当年结余15290万元,滚存结余1665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639万元,支出6723万元,当年结余8916万元,滚存结余3048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1565万元,支出63446万元,当年结余8119万元,滚存结余1024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85万元,支出5347万元,当年结余1638万元,滚存结余1410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232万元,支出2579万元,当年结余2653万元,滚存结余11674万元。

二、2015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培育涵养财源,挖掘增收潜力,依法强化征管,财政收支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436万元,为年预算的52.7%,比上年同期增收40307万元,增长5.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2733万元,增长0.5%,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7%。其中:增值税58073万元,下降2.6%;营业税156801万元,增长14.4%;企业所得税47162万元,下降19%;个人所得税12194万元,下降3.4%;城市维护建设税46684万元,增长17.1%;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191819万元,下降5.5%。非税收入212703万元,增长21.7%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712万元,为年预算的58.9%,增长12.1%。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654万元,增长2.3%;公共安全支出58630万元,增长29%;教育支出228007万元,增长13.1%;科学技术支出10413万元,增长18.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3144万元,增长2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834万元,增长4.3%;城乡社区支出130504万元,增长39.5%;农林水支出110483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7699万元,为年预算的32.8%,下降11.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8584万元,为年预算的40.7%,增长8.5%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264万元,为年预算的54.1%,比上年同期增收20103万元,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157465元,下降8.7%,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4%。其中:增值税17273万元,下降2.1%;营业税50224万元,增长2.9%;企业所得税14333万元,下降36.9%;个人所得税6843万元,增长5.6%;城市维护建设税30973万元,增长24.6%;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37819万元,下降27.2%。非税收入79799万元,增长78.6%

1-6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057万元,为年预算的51%,增长26.6%。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33万元,增长43%;公共安全支出20925万元,增长27.9%;教育支出40700万元,增长26.6%;科学技术支出1971万元,增长15.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191万元,增长1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14万元,增长16.3%;城乡社区支出65490万元,增长66.1%;农林水支出13505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5742万元,为年预算的52.3%,增长32.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415万元,为年预算的51.2%,增长34.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170万元。1-6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3万元,为预算的131.3%,增长31.3%,主要是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保安服务公司等国有企业利润增加。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将按程序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8179万元,为年预算的55.5%,增长13.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727万元,增长15.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610万元,下降2.4%,主要是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为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044万元,增长8.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922万元,增长15.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76万元,增长19.3%

1-6月份,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5910万元,为年预算的50.1%,增长14.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4649万元,增长14.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65万元,下降16%,主要是领取失业金人数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4799万元,增长17.7%;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12万元,下降1%;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85万元,增长34.3%

(三)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进度较快,增幅呈现回升态势。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预算的52.7%,高出全省平均进度(50.3%2.4个百分点。全市收入增长5.9%,从3月份的-4.3%4月份的-1.9%5月份的1.9%,实现逐步回升。除禹州市下降5.7%外,其他单位均实现正增长。

2、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6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增长0.5%,实现今年以来的首次正增长。一是营业税逐月回升。从1月份的-10.7%2月份的-7.3%3月份的-1.6%,上升到4月份的0.4%5月份的7.8%6月份增幅达到14.4%,增收19698万元,拉动税收收入增长3.9个百分点。二是小税种降幅不断收窄。小税种从4月份的-18.7%5月份的-12.8%,上升到6月份的-5.5%,降幅逐月收窄。6月底,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上升到70.7%,今年以来首次突破70%。多数县(市区)比重在70%以上,其中:魏都区为91.9%、许昌县为72.3%、鄢陵县72.2%、长葛市72%、襄城县70.6%

3、财政支出进度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预算的58.9%,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完成预算的50%以上。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预算的67%,增长2.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7%,增长29%;教育支出完成57.3%,增长13.1%;科学技术支出完成57.4%,增长18.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56.6%,增长2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63.1%,增长4.3%;城乡社区支出完成80.6%,增长39.5%

(四)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上半年,在认真组织预算执行的同时,全市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1、推进财源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围绕全年收入计划,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方案》,建立收入征管月例会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和纳税百强企业月报制度,挖掘增收潜力,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向上争取资金主渠道作用,深入研究政策,积极谋划项目,加强沟通对接,争取上级支持。上半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7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亿元,增长21%。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筹措资金2.3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帮助2678户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中实现平稳过渡。四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落实涉企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2、支持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债券资金、本级预算安排、整合专项资金等措施落实资金8.9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支持水利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7亿元,整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治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三大水利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三是支持载体体系建设。筹措资金2.9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投融资平台建设,推动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发展。四是支持加快棚户区改造。筹措资金3.8亿元,成功申报24.4亿元“债贷组合”专项资金,支持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3、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新加强。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筹措资金3.1亿元,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9.6亿元,巩固完善就业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补助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21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600元和580元,受益人数13万人。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资金13.7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受益人数达70万人。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筹措资金10.6亿元,落实粮食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制镇示范点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上半年,全市涉及民生的支出达77.1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7%,增长13.5%

4、财政管理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分类制定清理回收方案,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基金结余3.1亿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项目。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清理、甄别、核实全市政府性债务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并积极争取财政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2.2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三是拓宽融资筹资渠道。加大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定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发布了首批96PPP项目,涉及教育、养老医疗、城市道路等领域,计划总投资73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建设。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乡镇财政资金、新增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检查和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5、深化财税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通过整合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各类资金31亿元,对新型城镇化、产业集群发展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给予财政支持。二是全面推进财税改革。研究起草《许昌市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为各项财税改革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三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出台《许昌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指导目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减支1421万元,下降15.1%;评审投资项目1215个,审减资金8.5亿元,审减率为14%;组织政府采购3468次,节约资金2.4亿元,节约率为13%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压力较大;财政预算编制仍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提高;政府债务逐年增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加重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和加强。

三、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

下半年,全市各级财政将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和突出任务,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集中精力谋大事、办实事,凝心聚力抓重点、解难点,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一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围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增长目标,逐月分解收入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圆满完成。二是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建立健全涉税部门协税护税信息平台,推进综合治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收入动态分析。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的动态监控。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主动研究、收集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发布上级政策和资金信息,在加大争取上级普惠资金的同时,努力争取上级更多的示范试点资金支持。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提高预算支出均衡性,确保前三季度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75%以上,全年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二是加大财政民生投入。以落实“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为重点,按规定及时、足额、快捷下达民生资金;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标等各项增支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主动参与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科技教育、农业发展等领域的顶层设计,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着力解决资金碎片化等问题。四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和公务支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三)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一是扩大投资需求。合理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54亿元,支持三大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用好省豫资公司“统贷统还”政策,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项目落地,探索出台激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大涉企投入。按照“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的原则,加快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产业链发展。三是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申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点目录,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支持产业集聚。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补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二是继续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对2013年以前的部门预算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统筹财力用于支持稳增长。三是建立存量资金清理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动态掌握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并将资金分配与支出进度挂钩,真正把存量资金盘活、用好,最大限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编制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拉长编制周期,细化编制内容,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应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社会舆情。二是完善现代国库制度体系。加快国库现金流量测算和库底余额制度建设,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建立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增强公务消费透明度。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预算评审机制,将预算评审嵌入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对水利、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资金绩效管理。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的衔接,筛选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基础的社会服务项目作为试点,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搞好测算,制定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六)拓宽融资筹资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向社会推介PPP项目,择优选取试点项目,抓样本、树标杆,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库。二是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拟出资1.5亿元组建规模为3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拟设立规模为7亿元的花木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和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特色产业壮大发展。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债贷组合”专项融资,组建开发建设公司,承接国开行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贷款;加大公共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整合和运作力度,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规范债务管理。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政府性债务情况,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完整齐备的债务管理台账,科学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加快债务清理化解进度。二是化解存量债务。树立用发展来化解债务的理念,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并积极采取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争取置换债券等方式,加快化解存量债务,减轻政府偿债负担。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中的或有债务纳入监控范围,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并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风险防控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稳中求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为建设“五型许昌”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支撑。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