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单位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财政、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条例和管理制度;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会计集中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内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国债资金及其它资金和基本建设财务的监督核算工作,监督部门预算的贯彻执行;协助市财政局有关科室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及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报告,各项会计核算资料、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指导各县(市、区)的会计委派改革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事业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规格相当于副县级,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稽核监督科、会计核算科、国库支付部、财务总监科;下设行政机关、政法机关等15个支付核算部。核定事业编制5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勤编制3名,经费全额预算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中心现实有在职53人,其中:工勤人员4名,离退休1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局党组财政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安全、规范、高效”的工作目标,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化运行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动态监控,不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0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8.73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万元;债务收入 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万元;政府性基金 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支出预算508.7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49.78万元,占6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8万元,占6 %;商品服务支出20.47万元,占4 %;项目支出106万元,占21 %。主要项目是:检查业务费7万、保安服务费14万、水电暖经费15万、办公业务费63万及办公设备购置费7万。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508.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7.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及印刷耗材.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比无变化。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6.2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编制未变。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 13.75 万元,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