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许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关于市财政科研所更名为许昌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批复》(许编〔2003〕9号)于2003年设立,规格正科级,隶属市财政局领导,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财政全额供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监控单位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授权支付额度余额;建立预算支出明细账册,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提供资料;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资金支付使用;指导县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共有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1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中心积极改善和创造条件,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依托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支付效率为中心,不断探索总结直接支付业务审核规律,严格直接支付审核程序,抓住审核重点,提升支付效率,更加注重资金支付全过程管理,确保全市300多家预算单位资金安全、及时支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万元;债务收入 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万元;政府性基金 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支出预算89.6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9.24万元,占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8万元,占10 %;商品服务支出3.68万元,占4 %;项目支出27.4万元,占31 %。主要项目是:办公业务费24万、办公设备及购置3.4万。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8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耗材及印刷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比无变化。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1.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编制未变。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1万元,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