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省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提高全市党政机关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市司法局持续加大对公职律师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今年7月,许昌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60%目标(全省仅有许昌和郑州完成目标任务),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彰。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许昌法治环境良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中共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全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二是大力提升覆盖率。许昌市政府牵头将公职律师发展工作纳入周交办、月讲评机制,分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充分认识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截止目前,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市级已达60%,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目标任务。

三是积极发挥作用。我市185名公职律师积极参加到党委政府经济合同审查、行政执法、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宣讲等行政法律事务实践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的“双倍效能”,为推进法治许昌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今年以来,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35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论证94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采购等事务142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145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诉讼等工作443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8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