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许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及结果
2020-11-26
关于废止《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0-13
关于征求《许昌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