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东城区统计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市统字〔2020〕2号),市局组织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制定抽查计划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市局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随机抽查计划,与市局对口业务科室做好沟通,保证与全市随机抽查计划的协调性,避免重复检查。
二、组织完善抽查“两库”
市局各相关科室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县(市、区)统计局在平台完善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科学的双随机抽查模式,合理确定“两库”建立方式。随机抽查“两库”要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
三、有序组织实施抽查
市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要提早谋划;对于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发起的任务,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检查实施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后续处理到位。各地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局对应科室。
附件:许昌市统计局 2020 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表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许昌市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对象数 |
抽查时间 |
1 |
统计执法检查 |
(1)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情况;(2)是否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3)是否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4)是否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 |
随机 |
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 |
现场检查 |
1% |
5月—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