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6-09 15: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要求,我市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引领,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征求意见,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审议通过了《长垣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等。各相关责任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责任。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保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培训督导。通过召开动员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并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四是全面梳理事项。2017年,我市被国务院办公厅确定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在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等8个领域,率先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目前我市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正在梳理汇总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照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五是优化政务服务。我市积极推进前期试点工作成果转化,始终坚持以公开促服务的原则,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政务服务相结合。目前,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整合,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立9个综合服务窗口和1个发证窗口,实现19个单位的678项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同时抓好数据信息共享化,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我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1%,41个高频事项初步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办事申请、结果送达等环节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送达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加强便民设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办理区,配备4台取号机、4台政务服务一体机、3台电子触摸查询机、6台自助电脑,同时安排3名工作人员及时帮助群众自助办理、查询和叫号;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咨询台、志愿服务站和电子显示屏,提供免费饮水、邮寄送达等便民服务;推行预约办理、网上预审和延时办理服务,开通短信提醒及评价功能,全面提升群众办事满意率。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和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各责任部门梳理的26个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以及省直相关厅局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在6月底全面完成26个领域的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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