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扶贫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2-24 16: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上报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进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安排部署。市扶贫办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加强基层扶贫政策、扶贫对象、扶贫资金项目等公告公示作为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脱贫攻坚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人手紧的情况下,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管理、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等工作,任务到人、压实责任。

(二)聚焦主业,提升公开水平。一是扎实推进政策文件公开。对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扶贫审计整改报告等工作落实内容,严格按照标准目录二级事项要求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截至目前公示、解读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文件12篇。二是严格执行扶贫对象公开。以贫困人口所在村为主体,紧扣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退出两个重点,公开识别标准、识别结果,公开退出计划、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结果,在县级审核批复后,在县级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与此同时,为抓好扶贫领域公共服务,保证市、县两级贫困群众困难得到有效反馈和解决,我办在许昌日报、微信公众号公示的同时,同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三是狠抓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坚持“两个一律”,即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对2020年4.91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5个扶贫项目全部在各级门户网站公开,安排中央、省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批次,及时对接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结果在政务网站上公开公示4次。同时,通过村脱贫攻坚专栏公示、制作标识牌等形式,在村级层面予以公示。

(三)结合实际,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及早谋划,及时按照河南省扶贫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5个县(市、区)安排部署,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分工安排,要求各地对照标准目录,认真梳理分析,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数据,主动向社会公开扶贫领域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指引标准规范公开的方式和流程,杜绝因信息不透明造成群众不知情引发复议等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明确工作机构的基础上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有担当的人员专项负责指导县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相应业务培训,掌握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知识和能力,提升依法依规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对县市区的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继续加强对市、县涉及扶贫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积极推广经验做法,对基层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汇总研判,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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