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2-15 16: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区结合自身实际,迅速部署,加强统筹,狠抓落实,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以满足群众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工作流程,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负责,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区级26个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谋划、周密部署安排

我区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许昌市建安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建安政办〔2020〕13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原文和配套政策解读。为了使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更好的编制试点领域目录和指引,尽快拿出各自领域的工作方案,我们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向各参会单位讲解了该项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明确了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紧盯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三)学习试点经验、编制公开目录

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和有效成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和标准指引的要求,依据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三定方案,逐级细化子领域、工作职责、工作环节,澄清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底数,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指引。目前,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已经梳理编制完成试点领域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乡镇办的标准目录预计在12月底完成。

(四)制定工作台账、确保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制定印发5个工作表格,分别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制度规范体系编制、办事一本通编制、政务公开专区标识设备建设情况、政务公开专区资料管理建设情况统计表,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式管理”体系,把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引导全区试点领域单位和乡镇街道深入开展推进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是部分单位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不够全面,有些单位还存在对公开事项认识不清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重大决策预公开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还不系统,工作流程不够全面规范;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技能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深化完善标准目录。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梳理审核每项目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督查、有结果;二是补强制度流程短板。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围绕“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政府信息管理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完善规范信息公开全流程;三是开辟网站专栏展示。区政府门户网站拟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集中展示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的标准目录;四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市政务公开办和上级部门汇报请示,与周边县市和试点县市进行思想业务交流,形成试点领域主导、责任单位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局面,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五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请有关领导、专家、政务公开工作资深人士等开展授课培训。采取走出去,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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