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2-11 14: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0]1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0]6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我市及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目录编制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我局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确局长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检查、督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确保我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认真按照标准,做好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0]18号)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我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及目录编制责任清单,我局主要涉及政务公开事项是安全生产、救灾2个领域。根据涉及的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内容,许昌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公开工作。

三是找出差距,克服不足。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非专职人员,工作任务繁重,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带来困难,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也要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全面、深入、持续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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