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建局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2-11 14: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0〕1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的意见》(豫建办〔2020〕18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许昌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公开水平,我局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积极协调指导县(市、区)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标准目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推进情况

该局已按照通知要求,依据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征集了相关部门意见,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和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做好我局负责的政务事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充通过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查阅点、微信、短信、新闻媒体、发放明白卡、入户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及时更新发布宣传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策、危房改造通用图等相关信息,对农村危改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行“五公开”。二是在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示了2020年度许昌市本级公租房拟分配房源基本情况。三是对市住建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涉及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公开事项进行自查,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提交申请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列入2021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为我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提供保障。四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强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继续细化,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目录;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应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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