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12-11 10: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20〕18号)文件精神,鄢陵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充分发挥“鄢陵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作出批示,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座谈讨论,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重点推进26个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各单位不断强化和充实工作机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实。

(二)精心安排,有序推进。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许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动鄢陵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20号,召开了鄢陵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会议,并编制印发了《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鄢政办〔2020〕28号),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的时间节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事项作了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全县各镇、各单位的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规范公开。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制定了与之相对应的各单位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报送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将编制完成的试点领域公开指引及目录报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统一公示公开。 截至目前,鄢陵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引及目录,已编制完成了,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统一公开公示。各镇试点领域公开指引及目录正在梳理审核中,计划近期进行统一公开公示。

(四)创新方式,拓展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发布,资源共享、栏目共建,明晰责任,加强维护”的总体要求,以鄢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网站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整合公开、申请和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建设。以县档案局、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智慧城市中心等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了集中查询受理点的建设,硬件设施更加完善,软件建设明显优化。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的要求,依托社区、村(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和现有资源及设施,不断探索成本低、效果好的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信息。

二、主要存在问题

尽管目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但与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少数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认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须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对政务公开理解不充分,对政策理论学习不透彻,缺乏政务公开专业性人才,导致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创新探索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探索力度,不断强化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和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交流。积极与先进县市进行思想业务交流,学习他们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确保积极推进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强化县内各单位的交流学习,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对未完成事项清单梳理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把各乡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有序推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鄢陵县政务公开工作将严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深化信息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平台和队伍建设为支撑,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